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聘请社会监督员
实施方案
为加强社会各界对医院服务的监督,收集到更多有价值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完善投诉机制,现根据我院惩治与预防腐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公开向社会招聘监督员。为确保社会监督员能真正发挥作用、履行职责,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 成立招聘领导小组
组长:高利洁
成员:李淑芳、许国庆、邢英华、张南山、谢家武、唐少玲、李刚、李淑柳、陈娴、刘继统
二、 招聘条件
1. 招聘范围:在医院所属街道、社区等单位内招聘。
2. 招聘人数:农村1人、街道1人、社区管理者2人、企业1人、社区干警2人、机关干部2人
3. 能力要求:有热心、有时间且有能力参与监督工作,能履行好社会监督员职责。
4. 学历要求: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5. 年龄要求:21周岁至65周岁(性别不限)。
三、 招聘信息发布
1. 健康教育科根据工作要求,于7月1日起在院内外宣传招聘信息(如医院网站、宣传栏等)。
2. 报名地点:办公室
3. 报名期限:2014年7月1日—15日
4. 报名电话:7380700
5. 联系人:谢家武
6.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上排大岭路10号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四、 录取程序
1. 由招聘领导小组召开社会监督员招聘会议讨论筛选12人。
2. 同等条件下,按报名先后录取。
3. 社会监督员录取后,由院长颁发聘书,社会监督员领到聘书后开始履行职责。
五、 社会监督员职责
1. 每季度对医院服务工作进行暗访,并及时反馈暗访情况。
2. 每季度收集周边群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
3. 每季度对医院服务提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4. 按时参加医院每季度的社会监督员意见反馈会议。
六、 社会监督员享受待遇
1. 不定期参加医院组织外出参观交流。
2. 每年可享受VIP待遇免费体检一次。
关于社会监督员的工作方案
为了加强社会各界对医院服务的监督,收集到更多有价值的投诉意见和建议,完善投诉机制,进一步端正兴业风气,树立兴业形象,提高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的作用,特制订本方案。
一、社会监督员的聘请,由医院从有关单位中聘请有一定文化水平和政策水平的关心医院发展,具有责任心的人员,医院颁发聘书。
二、社会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特殊情况可以提前或推后,如工作调动,身体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工作者,经医院与社会监督员所在单位协商,可更换或增补,同时原聘书自动作废
三、医院每年召开社会监督员会议1次,会议议程:医院领导报告工作,对上一次社会监督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做改进工作的答复。社会监督员将平时收集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发言,或医院组织监督员深入病区了解情况,再反馈意见、建议。或医院制定出主题,社会监督员广泛征求意见,并反馈。会议时间由医院确定。
四、社会监督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联系纽带作用,加强和身边的人员联系,获取信息。若遇重大线索,应及时反馈医院,并协助调查和解释说明。
五、积极认真的参加医院组织的各类活动,并能为医院发展、建议提出合理化建议性意见。
六、医院办公室具体负责和社会监督员联系,随时接待社会监督员的来访,来信并负责答复。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
关于聘请医院社会监督员的决定
为深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以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作用,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和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促进我院妇幼保健工作的发展,更好的为广大妇女儿童服务,经研究决定从所在街道、社区等单位中聘请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威望的梁彩虹等10为同志为我院社会监督员,聘期三年,对我院的服务定期进行评价和满意度调查,各科室都要自觉接受监督,虚心听取社会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使社会监督员成为广大群众与我院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成为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我院的参谋与助手,成为我院考核医务人员的裁判。特聘请梁彩虹等10位同志为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社会监督员,请各位社会监督员按照监督工作任务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为我院的行风建设建言献策。特此决定!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二○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社会监督员名单
片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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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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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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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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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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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排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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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凤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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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岭社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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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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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28766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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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丽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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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林湖社区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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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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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27337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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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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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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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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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287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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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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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联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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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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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1715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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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坛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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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勇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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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坛横江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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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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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27304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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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院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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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伟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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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山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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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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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2872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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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宇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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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新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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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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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184194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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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毓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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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雅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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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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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75208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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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机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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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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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机关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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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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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0262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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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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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妇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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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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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9667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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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协助医院宣传有关政风行风建设的规定及要求,对全院各科室廉洁行医、服务态度、服务流程、服务收费、行业作风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医院干部职工违反职业道德、违反政风行风建设有关规定和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及时向医院反映。
二、深入调查研究,通过咨询问政、明察暗访等方式,了解掌握人民群众对医院政风行风的建议、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医院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三、依法按程序参加医院政风行风领导小组组织的有关会议,对医院政风行风建设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并对所提出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惠州市第二妇幼保健院
社会监督员职责与权利、监督内容、监督范围和方式
一、社会监督员职责与权利
(一)对医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妇幼保健方针政策和执行卫生行业纪律的情况进行监督。
(二)对医院各部门和医务人员履行职责和遵纪守法等情况实施监督。
(三)了解和收集社会各界对我院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用材、合理收费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深入医院听取病友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评价,
(四)反映、传递社会各界对医院各部门和医务人员违纪违法的检举和控告。
(五)应邀参加医院组织的有关会议和活动。
二、 监督内容
(一)医院开展医德医风、职业道德、反商业贿赂教育和树立先进典型的情况。
(二)医务人员着装仪表、文明用语、服务态度、医患沟通、服务技能是否让广大群众满意情况。
(三)医疗流程是否合理、便捷及便民服务措施推广等情况。
(四)医院是否存在“滥检查、滥开药、滥用材、乱收费”等损害病人利益的情况。
(五)医务人员有无收受患者“红包”和药品、器械、耗材经销商“回扣”、“提成”及其他不正当利益等违纪违规情况。
(六)医院是否按有关规定对医务人员违反行业纪律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情况。
(七)医院卫生部、省卫生厅要求向社会公示的医疗服务项目和内容是否执行情况。
(八)医院是否按国家和卫生厅有关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规定,对中标药品按合同采购,合理使用。
(九)医院有无使用假冒伪劣药品,或生产销售无生产批号的自制药品与制剂。
(十)医院核心制度执行情况及医疗质量与安全。
(十一)医院综合管理,包括环境治理、后勤保障等综合管理情况。
(十二)行业作风建设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的落实情况。
三、 监督范围和方式
(一)医院聘请的社会监督员,凭社会监督员证在医院各科室开展监督检查。
(二)社会监督员对医院行业作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群众的举报、投诉等,原则上采取书面形式向医院行政职能部门反映,行政职能部门的调查处理情况除向当事人回复外,应通报给社会监督员。
(三)社会监督员的监督方法可采取明察暗访的形式进行,也可以召开病人及陪人座谈会,约见有关医务人员,查阅医院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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